中華民國品質學會

考試規則辦法

中華民國品質學會各類品質專業人員認證考試
113年上半年考試日期如下:
  • 113年6月22日(星期六) :
         品質技術師(CQT)、服務品質專業師(CSQP)、軟體測試工程師(CSTE)、軟體品質工程師(CSQE)
  • 113年6月15日(星期六):
        品質管理師(CQM)、品質顧問師(CQC)、品質工程師(CQE)、可靠度工程師(CRE)、AI品質工程師(CAIQE)。
  • 鑑定考試(品質管理師及品質顧問師不適用):
  •     於各類考試介紹之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亦可參加考試,成績評定甲、乙兩個單元均合格時發給鑑定合格證明(而非資格認證証書),俟其資格條件符合時,再經申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(影本),郵寄本學會考試委員會審核核給資格認證證書,並酌收證書審查費共陸佰元。
  • 考試規則辦法:
  • 一、報名手續:
  •    1.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學會網站報名並將其有關證明文件(影本)郵寄(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75號10樓)或傳真(02)23627663本學會考試委員會收。
  •    2.准考證於考試前一週以平信寄發。
  •    3.如學經歷證明文件不合或証件不齊時,則視為報考鑑定考試,另有疑義時,考試委員會以e-mail或電話通知報考人。
    1. 二、報名費:
    2.    1. 分甲、乙兩個單元,每一單元報名費依考試類別分會員價(含團體會員及個人會員)及非會員價,凡已繳報名費因故不能前來應試者,應在考試前15天以書面或e-mail提出申請退費,依規定退費一半,逾期概不退還。
      1. 2.繳費方式: 
               (1)郵寄現款或支票至本學會(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75號10樓)
               (2)郵政劃撥至本學會帳戶「0005343-4」號,戶名:中華民國品質學會
               (3)ATM轉帳:玉山銀行(銀行代號808),帳號:99560+00+身分證號(不含英文9碼)。(轉帳後請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,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,不需郵寄至本學會)
        1. 三、考試要則:
        2. 1.考試時間分上下午兩階段考試(品質管理師及品質顧問師只有上午時段)
        3. 2.各科目為選擇題
        4. 3.考試時可攜帶參考書籍(但不得翻閱模擬試題)及計算機(計算機款式需使用不具有程式記憶功能,可參考國家考試考選部公告款式)。不得與他人合用或互相傳閱交談,並禁止抄題。
        5. 4.使用2B鉛筆作答   
        6. 5.請攜帶有照片之身份証件應試。
        7. 6.其他依試場規則辦理。
          1. 四、成績評定:
          2.      1.考試後1個月內評分並個別寄發成績通知單。
          3.      2.每一單元以100分為滿分,成績在60分(含)以上者為合格。
          4.      3.合格單元(只過一個單元者)之成績有效保留期限為3年。
          5.      4.其他依試場規則辦理
            1. 五、重考:
            2.       凡未達合格標準分數之單元,得於保留年限內重考,重考時仍須按規定報名並繳納報名費。
            3. 六、合格證書:
            4.        甲乙兩個單元成績全部合格者(含重考者),由本學會於考試後兩個月寄發合格證書,証書有效期限為5年,屆時則依本學會公佈之資格認證考試重認證辦法辦理,以維持其証書之有效。祇有一個單元合格者,不發合格證書。上項證書不另收費用
            5. 有任何疑問者可依下列方式洽詢:
            6. 1.撥打(02)2363-1344 分機12
            7. 2.e-mail至servicemail@csq.org.tw
            8. 3.學會意見信箱留言
            9. 4.親赴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七十五號十樓本學會面洽